各州的文化主权
德国的联邦制也体现在文化上:它们被分散促进并因此形成独一无二的多样性。

德国是欧洲伟大的文化国度之一。文化格局的一个特点是高度的联邦制特色,它使德国形成了一种文化创作和文化载体的特别的多样性。对德国的联邦制传统的强调也曾对《基本法》的制定者很重要。1949年成立的联邦共和国和1990年重新统一的德国都有意识地延续了联邦制传统,将文化权限并由此将文化促进的大部分职能赋予了各联邦州。
德国当年由众多中小邦国和帝国自由城市组成的构架在当今的硕果之一就是有大约142个城市剧院和州立剧院,以及130个职业乐团,其中部分和官方的广播电视机构挂钩。全球近四分之一的专业交响乐团和歌剧院乐团来自德国。此外,超过7200家博物馆和展览馆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博物馆格局。
联邦文化与媒体专员
剧院和音乐厅也获得了文化资助中的大部分。2018年德国文化方面共获得约104亿欧元的公共资金的资助。其中城市和乡镇承担约45%,联邦州40%,联邦政府15%。联邦政府集中资助在外国的文化和国家级项目。其中包含近70个项目,如拜罗伊特音乐节、德绍包豪斯基金会和普鲁士文化遗产基金会以及纳粹时期和德国分裂纪念地,其中有欧洲被杀害犹太人纪念碑,万湖会议旧址和柏林墙基金会。
联邦政府中负责文化促进的是文化和媒体专员Monika Grütters女士。联邦政府在此方面与各个州和乡镇经常合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这种“文化联邦制”,2019年起产生了文化部长联席会议。所有联邦州和市州的文化部长参加此会。他们定期和联邦专员就具有跨地区意义的文化项目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