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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社会福利国家 Open item

社会福利国家原则在《基本法》第20条中得以确立,即使修改《基本法》,也不得取消。这样,《基本法》就促使国家有责任在提供自由空间以外,也必须保障其公民的物质生活基础。而个人也必须为自己的社会保障承担责任。

联邦政府 Open item

联邦总理和各联邦部部长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了总理的大政方针制定权以外,还有“职责范围”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这些方针范围内独立领导他们的业务部门;同时还有“合议”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联邦政府以多数决议方式来裁决有争议的问题。联邦总理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