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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把立法和国家管理与宪法秩序和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结合起来。基本法第一条具有特殊意义,它把尊重人权定为宪法条文的最高要求:“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所有国家权力的义务。”其他基本权利同时也保证了在法律框架下的行动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闻和媒体自由、结社自由以及家庭保护等。基本法把德国确定为法治国家:所有国家机关的行为都置于司法监督之下。另外一个宪法原则是联邦制国家,这意味着国家权力分解给各联邦成员和中央政府。最后,基本法把德国定义为一个社会福利国家。社会福利国家要求政府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人民在失业、残疾、疾病和年老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维持尊严的物质条件。基本法的一个特点是所谓的“永久性”宪法原则。无论是今后的局部修改还是被一部全新的宪法所取代,基本权利、民主治国方式、联邦制国家和社会福利国家这些原则都是不可侵犯的。
欧元是欧洲货币联盟的货币,是世界货币体系中继美元之后第二大重要货币。位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EZB)和各国中央银行共同承担欧元的货币政策责任。在27个欧盟国家中,有20个国家把欧元作为官方货币。欧元早在1999年初起就已经成为账面货币,2002年1月1日在“欧元区”,也包括德国,开始作为现金流通。
在德国,《基本法》确立了男女平等,法律规定也明文禁止在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上的性别歧视,目前也已出台众多法律保障女性权利。此外,德国拥有广泛的国家 与非国家机构网络,以保障两性平等权利。随着“性别主流”的引入,妇女政策已经作为横向任务融入到了所有政府部门与行政机构中。这样,国家在为男女两性创 造平等生活条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措施成效卓然:从联合国衡量女性参与经济与政治程度的创业板指数来看,德国排名第9,属于世界上排名最好的国家 之一。
联邦总理和各联邦部部长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了总理的大政方针制定权以外,还有“职责范围”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这些方针范围内独立领导他们的业务部门;同时还有“合议”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联邦政府以多数决议方式来裁决有争议的问题。联邦总理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