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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政党的任务是参与人民政治意志的构成。所以,推选执行政治职能的候选人和组织竞选也就提到了宪法使命的高度。出于这个原因,各政党可以从国家获取竞选产生费用的补贴。如今,这一始于德国的竞选费用补贴在多数民主国家已经司空见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政党的建设必须遵循民主原则(成员民主),它们应当拥护民主国家。

对于其本身民主意识不令人信服的政党,可以根据联邦政府的申请予以禁止,但这也不是一定之规。如果联邦政府认为某些政党对民主制度构成威胁,有必要加以禁止的话,那它也只能提出禁党申请,只有联邦宪法法院才可以颁布禁令,此举目的在于防止执政党取缔令它在政治竞争中感到不适的政党。在联邦德国的历史上,仅有几次启动了禁党程序,而真正的禁令则少之又少。虽然基本法给政党以特权,但从本质上来说,政党是社会的喉舌。政党还要承担由选举失败、党员流失以及人事或事务性纷争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