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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
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了联邦政府,俗称内阁。

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了联邦政府,俗称内阁。除联邦总理具有方针政策制定权外,实行部门负责制,即各位联邦部长在既定的方针政策框架内独立领导其部门,以及集体负责制,即联邦政府在有争议的问题上通过多数表决来做出决定。联邦政府由14个专业部长和联邦总理府主任组成。联邦部是该部门的最高联邦机关。目前的内阁由七名女性和九名男性组成。
《基本法》赋予总理特殊地位:“联邦总理确定政策准则并对此承担责任。”联邦总理府和各个联邦部共有约1.8万名职员,职员最多的部包括外交部和联邦国防部。8个部的总部设在柏林,6个部在联邦城市波恩。所有部在这两个城市都设有办事机构。
联邦部
联邦财政部
→ 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
联邦内政、建设和家园部-
→ bmi.bund.de
外交部
→ diplo.de
联邦经济与能源部
→ bmwi.de
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
→ bmjv.de
联邦劳动与社会事务部
→ bmas.de
联邦国防部
→ bmvg.de
联邦食品与农业部
→ bmel.de
联邦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少年部
→ bmfsfj.de
联邦卫生部
→ bundesgesundheitsministerium.de
联邦交通与数字基础设施部
→ bmvi.de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建筑与核安全部
→ bmu.de
联邦教育与研究部
→ bmbf.de
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
→ bmz.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