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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党每四年参加一次联邦议院选举。德国的参选率传统上都很高,70年代这一比例高达90%以上,自1990年德国重新统一以来在80%上下。在2021年第20届德国联邦议院的选举中,76,6%有选举权的选民参加了选举。
《 基本法》未规定特定的经济秩序,但通过落实社会国家原则,排除了推行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可能性。联邦德国自1949年建立以来,社会市场经济是德国经济政策的基础。它尝试在纯粹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社会市场经济是由联邦德国第一任经济部长、后来的联邦总理路德维希·艾哈德制定与实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方案建立在市场经济的自由原则之上,补充以社会政策均衡措施。据此,一方面应原则上实现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行,另一方面国家保障一个社会网络以抵御风险。
联邦总理和各联邦部部长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了总理的大政方针制定权以外,还有“职责范围”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这些方针范围内独立领导他们的业务部门;同时还有“合议”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联邦政府以多数决议方式来裁决有争议的问题。联邦总理负责日常事务
联邦议院由德国公民选举产生。联邦议院的选举基本采用比例代表制,以使各政党所得选票与其在议会中的所得席位成正比。但同时其选举制度也结合了多数选举制。即在选举中,选民的第一票需投选单一选区的候选人,第二票投选全国政党的候选人。联邦议院法定议席为 598 席,但由于所谓的跨地区和平衡任务制度,近来席位数显著增加。该法律的修正案旨在改变这一制度,并确保限制今后的议席数。参加议会存在所谓的 5% 门槛。即政党只有在获得至少 5% 的选票后才能进入议会。
联邦议院就是德国的国会,议员们组成议会党团,并从其中选举产生议会议长。联邦议院的任务是选举联邦总理并通过认可其政策来支持其执政,议会也可以通过投不信任票来罢免总理。从这一点来看,联邦议院同其他国家议会相似。德国的总理是由选举产生的,而英国或其他议会民主制中的总理是由国家元首任命的,这在本质上也没有大的区别。在其他议会民主政体中,一直是获议会多数派支持的政党领袖被任命为政府首脑。
议员们的第二大任务是立法。联邦议院主要通过由联邦政府提交的法律议案,从这个意义来说,德国的联邦议院与其他议会制民主国家相同,但是位于柏林帝国议会大厦内的联邦议院更多体现的是所谓的美国式工作型议会的特点,而非英国所体现出来的辩论型议会文化。联邦议院的专业委员会仔细并按专业咨议提交给议会的法律草案。
联邦议院的第三大任务是监督政府工作。公众能看到的议会监督工作由议会反对派来完成,而另一部分少为人见、但同等有效的监督工作由执政党的议员来承担,他们在闭门会议室向政府代表提出批评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