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保障媒体自由
新闻自由是民主制度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在德国,新闻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护。关于言论和新闻自由,《基本法》第 5 条规定:“人人享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发表、传播其言论的权利,并有自一般公开之来源了解信息而不受阻碍之权利。(......)审查制度不得设置。”
德国有多少种报纸?
新闻自由在多样化的媒体环境中得以充分体现。在德国,人们可以从各种来源获取信息,从而形成自己的观点。新闻媒体并不由政府或政党控制,而是由私营媒体公司负责运营。德国是仅次于中国、印度、日本和美国的全球第五大报纸市场。媒体领域目前约有 330 家报社,发行超过 660 种刊物。这种巨大的多样性以及日均超过 1200 万份的发行量,使德国成为欧洲最大的报纸市场。在非政府组织“无国界记者”的新闻自由排名中,2025 年德国在 180 个国家中排名第 11 位。
德国的媒体使用情况
数字化进程也在深刻改变德国的媒体格局。在每个出版日,德国报纸售出超过 290 万份电子报,其中约 60% 为订阅。数字版发行量每年增长约 8%,在总发行量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媒体使用行为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几乎所有德国人都至少偶尔使用互联网——在 14 至 49 岁人群中,这一比例甚至达到 100%。数字革命也在德国催生了新的公共领域概念,因为通过社交媒体和博客,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舆论讨论,影响观点形成。
德国如何打击虚假新闻和虚假信息
然而,媒体在打击虚假新闻和虚假信息等方面,依然扮演着核心角色。新闻工作者的任务是通过严谨的调查和真实的报道,向公民提供信息。在德国,公共广播机构承担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即尽可能广泛地为民众提供信息、教育、咨询和娱乐。它们以英国模式为蓝本,作为以广播电视费资助的公共机构而设立,并与私营媒体共同构成了德国公私并立的双轨制媒体体系的第二支柱。这一原则自 1949 年联邦德国成立以来,其核心内容基本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