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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政治体制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以代议制民主为组织形式。
Politisches System
© Unsplash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联邦制国家,并按照议会共和制形式进行组织。《基本法》中规定,所有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在选举期间,人民将这一权力移交给议会(联邦议院和州议会)。

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立法机关)、行政权(行政机关)和司法权(司法机关)。这种权力划分是每一个民主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德国,这种划分被写入《基本法》,即《宪法》。立法机关包括议会,行政机关包括政府。司法机构发挥着核心作用,因为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法官是独立的,只根据法律进行裁决。德国的最高法院是联邦宪法法院,负责监督《基本法》的遵守。所有其他国家机关都受16位宪法法官司法权的约束。

在德国,联邦总统是礼仪方面的最高代表。在礼仪方面,联邦议院议长排在第二位。联邦总统由联邦参议院主席代表——该职位每年由16个联邦州的部长分别轮值一年。拥有最大政策制定权的机关是决定政策方针的联邦总理。德国最高法院联邦宪法法院的院长也是一位高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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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af Scholz
© BMF/Thomas Koehler/photothek.net
Olaf Scholz

社民党,2021年12月起任联邦总理

Bärbel Bas
© picture alliance/dpa
Bärbel Bas

社民党,自 2021 年 10 年起任联邦议院议长

Frank-Walter Steinmeier
© Bundesregierung/Steffen Kugler
Frank-Walter Steinmeier(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

2017年3月起任联邦总统

Stephan Harbarth
© dpa
Stephan Harbarth(斯蒂芬·哈巴特)

联邦宪法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