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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联邦制共和国

联邦制是德国的重要特征。各联邦州通过联邦参议院,即第二院,参与立法。
Bundesrat
© dpa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和16个联邦州分别拥有各自独立的权限。国内安全、基础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文化和地方政府等领域的工作由各联邦州负责。同时,各联邦州行政部门不仅要执行本州法律,还要执行联邦法律。各州政府通过其在联邦参议院的代表直接参与联邦立法。

Deutschland-Karte

联邦州的强大作用

德国的联邦制不仅仅是一种国家制度;它反映出德国分散式的文化结构和经济结构,以及深远的传统。除了政治功能之外,各联邦州还显示出独特的区域特征。1949年,联邦州的强势地位被写入《基本法》。

随着1990年德国统一,又成立了五个新的联邦州:勃兰登堡州、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和图林根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有1790万居民,是人口最多的联邦州;巴伐利亚州的面积达到70540平方公里,是面积最大的联邦州;首都柏林每平方公里约有4100名居民,是人口密度最高的联邦州。三个城市州是特例。它们的领土分别仅限于柏林、不来梅/不来梅港和汉堡这三个大城市。最小的联邦州是不来梅,面积为420平方公里,居民68万。萨尔州在二战后曾是法国保护下拥有部分主权的州,1957年1月1日才成为联邦德国的第10个联邦州,并入当时的联邦领土。